安徽省先进功能高分子薄膜工程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实验室档案工作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等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档案管理的职责任务

1、实验室主任对本单位的实验室档案工作实行领导、组织、监督和指导

2、实验室设置档案管理员专职负责实验室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员属于实验室管理编制,应由工程技术或实验技术人员兼任

第二条 实验室档案的基本内容

本规定所称的实验室档案,是指由各实验室保存的,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管理性、工作过程性、技术性文件材料,以及其它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归档:

1、教育部、学校、学院及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工作的法规、制度文件。

2、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成果。

3、实验情况及成果、论文,实验室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等。

4、实验室人员管理情况。

5、实验室的开放、对外服务情况及利用效率。

(二)设备管理及低值耐用品办公室归档:

1、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报废仪器设备明细帐册。

2、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统计表、采购申请表、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调试验收报告、入库单。

3、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4、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5、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材料明细帐册、采购计划、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入库单等。

第三条 所有研究人员(包括做本科毕业设计的本科生,研究生)所有的原始记录本及记录数据均需要存档保存,未经实验室的允许不得外借。凡涉及实验室工艺设备等研究开发资料不得借于他人阅览或拷贝。